负责全省环境保护系统国际合作交流和对外联系。研究提出涉外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全省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与交流、履行国际环境公约等外事经费计划,协调指导厅属单位国际合作项目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等对我省环境合作援助项目,负责引进国外环境保护先进技术、先进方法和资金的组织工作。承办出访组团和国外来访团组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