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3月21日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核与辐射)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3月21日-2017年3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8790072
传 真:0931-8418970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77号省环保厅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邮 编:73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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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 (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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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先锋~武胜第三回330kV线路工程 |
兰州市永登县 |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 |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1、扩建750kV武胜变电站工程。站址位于永登县武胜驿,本期扩建1个330kV出线间隔。
2、扩建330kV先锋变电站工程。站址位于永登县河桥村,本期扩建1个330kV出线间隔。
3、新建750kV武胜变~330kV先锋变的330kV 单回送电线路。线路全长约49.137km,线路全径位于兰州市永登县。
工程实际总投资88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46万元,占总投资的1.66%。 |
1、变电站及线路周围环境敏感点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值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变电站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工程周围环境敏感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变电站和输电线路施工建设及运行落实了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措施,工程建设采取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及时有效。
4、变电站工程本期仅涉及间隔扩建,不新增人员,不增加污水排放量,生活污水依托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
5、变电站原设有事故集油池,并已制订了事故油池巡查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