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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新型干法水泥脱硝治理项目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公示
索引号: GS0031-D0113-2014-0001 公开目录: 验收监测与调查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 2013年12月30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 文    号:
 

一、公示时间:(2013年12月27日—2013年12月31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31)8412136,8790014

三、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77号365体育在线直播环评处 邮政编码 730030

一、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3000t/d熟料高固气比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SNCR烟气脱硝治理项目

序号

行政审批审核事项

内 容

1

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建设地点:定西市临洮县中铺工业园区。

3、建设性质:技改。

4、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工程组成: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3000t/d熟料高固气比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SNCR烟气脱硝治理项目采用西安建设科技大学研发的“高固气比水泥悬浮预热分解技术(XDL水泥熟料煅烧新工艺)”,NOX减排效率≥10%;SNCR脱硝装置脱硝效率为60%,综合脱硝效率为70%以上。本项目于2013年1月开工建设,2013年6月建成,2013年6月15日投入试运行。

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30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带6MW纯低温余热电站)节能减排暨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已通过我厅竣工环保验收(甘环验发〔2013〕25号,2013年3月4日)。

5、投资及环保投资落实情况:项目总投资为980万元,其中:自筹资金84.7%,环保专项补助资金15.3%。

2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3

环评文件批复情况

甘环审表发〔2013〕55号,2013年8月7日。

4

试生产批复情况

定环发〔2013〕305号,2013年6月15日。

5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6

污染防治措施

生态恢复措施

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一、废气

1、窑尾烟气采用低氮燃烧+SNCR脱硝装置处理,使用液氨为还原剂。脱硝设施进、出口安装了烟气在线连续监测装置。NOx排放浓度211mg/m3,低于《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中限值要求;SNCR脱硝装置脱硝效率为67.9%,达到环评要求≥60%的要求。

氨罐区安装氨气泄露监测报警装置1套。氨罐区四周氨无组织排放氨浓度日最大值为0.695 mg/m3,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要求。

二、废水

氨罐周围设有围堰、事故水池及配套泵、管线,事故水池容积100m3,能够满足一次消防水及喷淋水的储存,事故废水收集后排放至事故水池。

7

总量控制

本工程运行后,NOx年排放量503.3t,年消减量1063.4t。

二、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300MW机组脱硝改造工程(2#机组脱硝工程,阶段性验收)

序号

行政审批审核事项

内 容

1

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建设地点:平凉市东二十里铺。

3、建设性质:技改。

4、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工程组成: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工程4×300MW机组于2003年11月全部投入生产运营。2#机组脱硝改造工程采用“低氮燃烧+SCR”工艺,使用液氨为还原剂。设计硝硝效率不小于80%。SCR反应器布置在锅炉空预器与电除尘器间连接烟道上方,每炉配2个SCR反应器。电厂氨储存供应系统建设在主体工程的东北侧。2#机组脱硝工程于2013年4月开工建设,2013年10月25日竣工,2013年11月1日投入试运行。4#机组脱硝工程于2013年10月24日通过验收现场检查,验收批复文件近日下发。1#、3#机组脱硝工程正在建设中。

我厅于2012年12月31日对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2×600MW机组脱硝改造工程进行了验收(甘环函〔2012〕443号)。

5、投资及环保投资落实情况:工程实际总投资6500万元,其中自筹资金占96.2%,环保专项补助资金占3.8%。

2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3

环评文件批复情况

甘环评表字〔2012〕23号,2012年4月9日。

4

试生产批复情况

平环开函字〔2013〕83号,2013年11月1日。

5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6

污染防治措施

生态恢复措施

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一、废气

锅炉烟气:脱硝改造工程采用低氮燃烧+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工艺,SCR脱硝设施布置在锅炉空预器与电除尘器间连接烟道上方,下方布置送风机和一次风机,使用液氨为还原剂。脱硝设施进、出口安装了烟气在线连续监测装置。2#发电机组烟气NOx进口浓度均值233 mg/m3,经SCR脱硝装置处理后,总排口NOx排放浓度35mg/m3,低于《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限值要求;脱硝效率为86.1%,达到环评要求大于80%的要求。

氨:液氨通过槽车运送到氨区,通过卸料压缩机卸载到液氨储罐中。停炉或SCR启动前,用氮气吹扫整个系统,保证整个系统不会形成氨气/空气爆炸气体,氮气吹扫和紧急排放的氨气排入氨气吸收罐中,经水吸收后排入电厂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处理。氨罐区安装氨气泄露监测报警装置5套。氨罐区四周氨无组织排放氨浓度日最大值为0.086 mg/m3,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要求。

二、废水

事故废水:氨罐周围设有围堰、事故水池及配套泵、管线,围堰容积135m3,事故水池总容积200m3。能够满足一次消防水及喷淋水的储存。

三、固废

废催化剂:由催化剂供应商回收进行再生利用。

7

总量控制

本期工程运行后,2#发电机组NOx年排放量221t,年消减量1369t。

8

公众意见调查

100%的被调查对象对项目的环保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三、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崇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机组脱硝工程

序号

行政审批审核事项

内 容

1

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崇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建设地点:平凉市崇信县锦屏镇。

3、建设性质:技改。

4、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工程组成: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崇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机组脱硝工程按照环保部《关于甘肃崇信电厂(2×600兆瓦)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环验〔2007〕347号)中“六、按计划完成脱硝系统建设,取消脱硫系统烟气旁路,增设2500立方米事故池,上述工程完成后及时办理环保验收手续”的具体要求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氨区、氨与空气混合系统、氨气喷入系统、反应器系统、氨逃逸检测控制系统、锅炉引风机改造等。1#机组脱硝工程于2012年3月20日开工建设,2013年9月30日竣工,2013年10月21日投入试运行。主体工程于2011年12月5日通过环保部于验收(环验〔2011〕347号)。2#机组脱硝工程于2013年10月14日通过我厅阶段性环保验收(甘环验发〔2013〕61号)。本次验收为本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

5、投资及环保投资落实情况:1#机组脱硝工程实际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自筹资金5850万元,环保专项补助资金150万元。1#、2#机组脱硝工程工程实际总投资13000万元,其中自筹资金12550万元,环保专项补助资金450万元。

2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北京嘉和绿洲环保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3

环评文件批复情况

环审〔2010〕293号,2010年9月16日。

4

试生产批复情况

平环开函字〔2013〕80号,2013年10月21日。

5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6

污染防治措施

生态恢复措施

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一、废气

锅炉烟气:脱硝改造工程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工艺,SCR脱硝设施布置在锅炉空预器与电除尘器间连接烟道上方,下方布置送风机和一次风机,使用液氨为还原剂。脱硝设施进、出口安装了烟气在线连续监测装置。1#发电机组烟气NOx进口浓度均值478 mg/m3,经SCR脱硝装置处理后,总排口NOx排放浓度64mg/m3,低于《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限值要求;脱硝效率为88.2%,达到环评要求大于80%的要求。2#发电机组烟气NOx进口浓度均值544 mg/m3,经SCR脱硝装置处理后,总排口NOx排放浓度68mg/m3,低于《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限值要求;脱硝效率为87.5%,达到环评要求大于80%的要求。

氨:液氨通过槽车运送到氨区,通过卸料压缩机卸载到液氨储罐中。停炉或SCR启动前,用氮气吹扫整个系统,保证整个系统不会形成氨气/空气爆炸气体,氮气吹扫和紧急排放的氨气排入氨气稀释罐中,经水吸收后排入氨站废水池,中和处理后进入电厂的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氨罐区安装氨气泄露监测报警装置4套。氨罐区四周氨无组织排放氨浓度日最大值为0.218 mg/m3,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要求。

二、废水

事故废水:氨罐周围设有围堰、事故水池及配套泵、管线,围堰容积294m3,事故水池总容积2500m3,事故废水收集后排放至事故水池。能够满足一次消防水及喷淋水的储存。

三、固废

废催化剂:由催化剂供应商回收进行再生利用。

7

总量控制

本项目运行后,1#发电机组NOx年排放量633t,年消减量4731t,2#发电机组NOx年排放量671t,年消减量4697t。全厂NOx年排放量1304t,年消减量9428t。

四、窑街煤电公司劣质煤热电厂增建5号锅炉改造项目

序号

行政审批审核事项

内 容

1

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劣质煤热电厂。

2、建设地点:兰州市红古区黑土湾大通河左岸。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工程组成:本项目增建1台180t/h锅炉(5#锅炉),仅作为电厂原有1-4#锅炉检修期间的备用锅炉,平均年运行时间约2000h(非采暖期1500h,采暖期500h)。工程建成后,电厂规模达到4机5炉,但全厂在运行方式上仍按4机4炉运行,增加区域供暖面积18万m2。2011年12月31日我厅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本项目于2010年5月开工建设,2012年10月建成并投入试生产运行。

5、投资及环保投资落实情况:项目实际总投资69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27万元,占总投资额的9.1%。

2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3

环评文件批复情况

甘环评发〔2011〕230号,2011年12月31日。

4

试生产批复情况

兰环发〔2012〕182号,2012年10月8日

5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6

污染防治措施

生态恢复措施

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一、废气

粉尘:1、有组织排放粉尘主要来自煤仓间、破碎机和灰库。2、无组织排放源分别是储煤场和粉煤灰散装。5#锅炉单独设置3个煤仓间,采用脉冲单机收尘器。其余粉尘产尘点依托现有环保设备,不再新增。对储煤场设置防风墙;粉煤灰装车过程采用脉冲单机收尘器,封闭散装口与灌装入口减少粉尘排放。落实了环评批复要求“以新带老”措施。堆煤场已建有高2.2m 的防风墙,经省站2013年11月底检查,企业为有效防止煤场二次扬尘污染,投资103万元将防风墙加高至9m,总长375m。

烟尘:5#锅炉采用电袋除尘器(设2个电除尘区,1个布袋除尘区),除尘效率99%以上。

SO2:采用石灰石粉掺烧脱硫。

NOx: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预留脱硝位置。

根据省站2013年1月监测报告(甘环监验〔2012〕第79号):

1、有组织排放废气

5#锅炉废气经处理后,外排废气中烟尘、SO2排放浓度低于《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3时段标准限值,NOx排放浓度超标。(NOx排放限值450 mg/m3

5#锅炉煤粉仓A、B和C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

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煤堆场周界外颗粒物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

经省站监测,5#锅炉A侧、B侧外排废气中NOx排放浓度分别为264-377mg/m3和347-358mg/m3,NOx排放浓度低于《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3时段标准限值。

二、废水

生产废水:循环排污水、酸碱废水、含油废水、输煤系统冲洗水。循环排污水排入厂区工业废水下水管道。酸碱废水通过厂区2座体积为200m3的中和调节池进行中和处理后排入厂区工业废水下水管道。含油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厂区工业废水下水管道。现有工程输煤系统冲洗水经沉煤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输煤系统冲洗,沉积物回收至储煤场。

生活污水: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能力为20t/h,本项目建成后新增生活污水处理量为2.6t/h,可满足处理要求。

根据省站2013年1月监测报告(甘环监验〔2012〕第79号):总排口中pH、SS、CODcr、BOD5、氨氮、石油类、动植物油和总磷日均值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

三、噪声

循环水泵、风机、锅炉排气等噪声:采用建筑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根据省站的补充监测报告分析(甘环监验〔2012〕第79号,2013年11月5日):厂界北侧1#点昼间达标、夜间超标,2#点昼间、夜间均超标,3#点昼间达标、夜间超标,4#点昼间、夜间均达标,5#点昼间、夜间均达标。5#点为环境敏感点,达标。厂界北侧紧邻大通河,无居民居住。

四、固废

灰渣:全部送周边水泥企业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污泥:由环保部门统一清理后送红古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7

总量控制

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SO2排放量为1638.42t/a,NOx排放量为1067.67t/a,烟(粉)尘排放量为278.75t/a。满足环评批复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8

公众意见调查

30%的被调查对象对项目的环保工作表示满意,30%的被调查对象表示较满意。

五、大唐甘谷发电厂脱硝改造工程项目

序号

行政审批审核事项

内 容

1

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大唐甘谷发电厂。

2、建设地点:天水市甘谷县磐安镇。

3、建设性质:技改。

4、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工程组成:大唐甘谷发电厂2×330MW燃煤机组脱硝改造工程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工艺,SCR脱硝设施安装在锅炉省煤器和空气预热器之间,使用液氨为还原剂。环评批复脱硝效率为80%以上。液氨外购,设置液氨储罐。催化剂每3年更换一次。2013年8月9日,我厅以甘环验发〔2013〕48号文件对该项目1#机组脱硝工程进行了阶段性验收。本次验收为竣工环保验收。2#机组脱硝工程于2013年3月开工建设,2013年9月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13年10月30日,天水市环保批准进行试生产。

5、投资及环保投资落实情况:工程实际总投资12998万元,其中自筹资金95.4%,环保专项补助资金4.6%。

2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3

环评文件批复情况

甘环评表发〔2012〕51号,2012年6月4日。

4

试生产批复情况

天环函发〔2013〕155号,2013年10月30日。

5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6

污染防治措施

生态恢复措施

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一、废气

锅炉烟气:2#机组脱硝改造工程采用低氮燃烧+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工艺,使用液氨为还原剂。脱硝设施进、出口安装了烟气在线连续监测装置。2#发电机组烟气NOx进口浓度均值402 mg/m3,经低氮燃烧+SCR脱硝装置处理后,总排口NOx排放浓度64mg/m3,低于《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限值要求;脱硝效率为81.8%,达到环评要求大于80%的要求。

氨:液氨的储存、运输以及氨气的制备均在密闭系统中进行。液氨储罐区布置于厂区外南侧原混凝土搅拌站位置,氨区距离厂区南侧围墙340m。氨罐区内安装氨气泄露监测报警装置5套。氨区周边场地空旷,距离最近的毛家坪村民约为1.5km。氨罐区四周氨无组织排放氨浓度日最大值为0.598 mg/m3,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要求。

二、废水

事故废水:氨罐周围设有围堰、事故水池及配套泵、管线,围堰容积272.25m3,事故水池总容积22.5m3,事故废水收集后排放至事故水池。能够满足一次消防水及喷淋水的储存。

三、固废

废催化剂:由催化剂供应商回收进行再生利用。电厂建设临时堆存场。

7

总量控制

本项目运行后,1#发电机组NOx年排放量274t,年消减量1397t;2#发电机组NOx年排放量337t,年消减量1475t。全厂NOx年排放量611t,年消减量2872t。

六、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5#、6#、7#、8#机组新增脱硝、燃烧器改造及5#、6#机组除尘器改造工程(5#机组,阶段性验收)

序号

行政审批审核事项

内 容

1

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白银市平川区。

3、建设性质:技改。

4、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工程组成: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现有4台机组,分别编号为5#、6#、7#、8#机组。2013年1月31日,我厅委托白银市环保局对6#机组脱硝改造工程进行了阶段性验收(市环评发〔2013〕15号);2013年10月14日,我厅对7#机组脱硝改造工程进行了阶段性验收(甘环验发〔2013〕60号)。本次验收为针对5#机组新增脱硝、燃烧器改造及除尘器改造工程的阶段性验收。5#机组新增脱硝、燃烧器改造及除尘器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锅炉燃烧器改造和烟气脱硝装置(氨区、氨与空气混合系统、氨气喷入系统、反应器系统、氨逃逸检测控制系统等公辅设施与其它3台机组共用)以及电除尘器改造。5#机组新增脱硝、燃烧器改造工程于2013年5月开工建设,2013年10月29日建成,随后进行了调试及分步试运行。2013年11月11日,白银市环保批准进行试生产。

5、投资及环保投资落实情况:工程实际总投资7604万元,其中自筹资金7354万元,环保专项补助资金250万元。

2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3

环评文件批复情况

甘环评表字〔2012〕6号,2012年1月19日。

4

试生产批复情况

市环函发〔2013〕180号,2013年11月11日。

5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6

污染防治措施

生态恢复措施

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一、废气

锅炉烟气:5#机组脱硝改造工程采用低氮燃烧+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工艺,使用液氨为还原剂。脱硝设施进、出口安装了烟气在线连续监测装置。燃烧器改造是对原四角布置摆动直流燃烧器及燃烬风改造,并形成一套完成的Hybrid ROFA(增压风分级低氮燃烧技术)改造系统,降低氮氧化物浓度。5#炉除尘器原设计采用除尘效率为99%的双室三电场静电除尘器,改造后进口烟道不变,原三电场后部增加一个旋转电极电场,并对原电场阴阳极系统进行更换,加装新电场阴阳极系统行,更换出口槽板系统,降低烟尘排放浓度。5#发电机组烟气NOx进口浓度均值652 mg/m3,经低氮燃烧+SCR脱硝装置处理后,总排口NOx排放浓度112mg/m3,烟尘排放浓度为19.6mg/m3,低于《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限值要求;脱硝效率为81.8%,达到环评要求大于80%的要求。

氨:液氨通过槽车运送到氨区,通过卸料压缩机卸载到液氨储罐中。停炉或SCR启动前,用氮气吹扫整个系统,保证整个系统不会形成氨气/空气爆炸气体,氮气吹扫和紧急排放的氨气排入氨气稀释罐中,经水吸收后排入氨站废水池,中和处理后进入电厂的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氨罐区安装氨气泄露监测报警装置8套。氨罐区四周氨无组织排放氨浓度日最大值为0.100 mg/m3,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要求。

二、废水

事故废水:氨罐周围设有围堰、事故水池及配套泵、管线,围堰容积188m3,事故水池总容积27m3,事故废水收集后排放至事故水池及废水储池。能够满足一次消防水及喷淋水的储存。

三、固废

废催化剂:由催化剂供应商回收进行再生利用。电厂建设临时堆存场。

7

总量控制

本期工程运行后,5#发电机组NOx年排放量759t,年消减量3411t。烟尘年排放量133t,年消减量154t。

七、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30MW机组脱硝工程改造项目

序号

行政审批审核事项

内 容

1

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建设地点:金昌市河西堡镇。

3、建设性质:技改。

4、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工程组成:我厅于2011年12月11日对《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30MW机组脱硝工程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2013年11月19日,我厅以甘环验发〔2013〕70号文件对本项目(1#发电机组脱硝改造工程)进行了阶段性验收。2#发电机组脱硝改造工程于2013年5月开工建设,2013年10月投入试运行。

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发电机组脱硝改造工程采用低氮燃烧+选择性催化脱硝法(LNB+SCR),设计脱硝效率不小于80%。

5、投资及环保投资落实情况:项目总投资为 6728万元,其中:自筹资金 95.6%,环保专项补助资金 4.4%。

2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3

环评文件批复情况

甘环表发〔2011〕85号,2011年12月11日。

4

试生产批复情况

金环监发〔2013〕152号,2013年10月23日。

5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6

污染防治措施

生态恢复措施

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一、废气

锅炉烟气:脱硝改造工程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工艺,SCR脱硝设施布置在锅炉空预器与电除尘器间连接烟道上方,下方布置送风机和一次风机,使用液氨为还原剂。脱硝设施进、出口安装了烟气在线连续监测装置。经SCR脱硝装置处理后,总排口NOx排放浓度71.9-74.2mg/m3,低于《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限值要求;A、B侧平均脱硝效率分别为80.8%和80.3%,达到环评要求大于80%的要求。

氨:液氨通过槽车运送到氨区,通过卸料压缩机卸载到液氨储罐中。停炉或SCR启动前,用氮气吹扫整个系统,保证整个系统不会形成氨气/空气爆炸气体,氮气吹扫和紧急排放的氨气排入氨气稀释罐中,经水吸收后排入氨站废水池,中和处理后进入电厂的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氨罐区安装氨气泄露监测报警装置6套。氨罐区四周氨无组织排放氨浓度日最大值为0.125 mg/m3,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要求。

二、废水

事故废水:氨罐周围设有围堰、事故水池及配套泵、管线,围堰容积188m3,事故水池容积27m3,事故废水收集后排放至事故水池。

三、固废

废催化剂:由催化剂供应商回收进行再生利用。电厂建设临时堆存场。

7

总量控制

本期工程运行后,2#发电机组NOx排放量427.35 t/a,消减量1764.19t/a。根据1#发电机组脱硝改造工程阶段性环保验收意见,1#发电机组NOx排放量为385.6t/a,NOx削减量为1951t/a。1#、2#发电机组NOx排放量为:812.95 t/a,NOx削减量为:3715.19t/a。满足环评批复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八、酒钢自备电厂2×300MW机组脱硝技改工程(3#发电机组脱硝改造工程)

序号

行政审批审核事项

内 容

1

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建设地点:嘉峪关市酒钢厂区。

3、建设性质:技改。

4、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工程组成:我厅于2011年10月28日以甘环评表发〔2011〕69号文件对《酒钢自备电厂2×300MW机组脱硝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2013年8月9日,我厅以甘环验发〔2013〕54号文件对本项目(4#发电机组脱硝改造工程)进行了阶段性验收。3#发电机组脱硝改造工程于2011年10月开工建设,2013年8月投入试运行。

酒钢自备电厂3#发电机组脱硝改造工程采用低氮燃烧+选择性催化脱硝法(LNB+SCR),设计脱硝效率不小于80%。

5、投资及环保投资落实情况:项目总投资为 19686 万元,其中:自筹资金 20%,银行贷款 80%。3#、4#发电机组脱硝改造工程环保专项补助资金500万元。

2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兰州大学。

3

环评文件批复情况

甘环表发〔2011〕69号,2011年10月28日。

4

试生产批复情况

嘉环字〔2013〕347号,2013年8月18日。

5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6

污染防治措施

生态恢复措施

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一、废气

锅炉烟气:脱硝改造工程采用低氮燃烧+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工艺,SCR反应器布置在锅炉空预器与除尘器间连接烟道上方,下方布置送风机和一次风机,使用液氨为还原剂。脱硝设施进、出口安装了烟气在线连续监测装置。3#发电机组烟气经SCR脱硝装置处理后,总排口NOx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3.9mg/m3,低于《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限值要求;A、B侧平均脱硝效率分别为90.48%和91.33%,达到环评要求大于80%的要求。

氨:液氨通过槽车运送到氨区,通过卸料压缩机卸载到液氨储罐中。停炉或SCR启动前,用氮气吹扫整个系统,保证整个系统不会形成氨气/空气爆炸气体,氮气吹扫和紧急排放的氨气排入氨气稀释罐中,经水吸收后排入氨站废水池,中和处理后进入电厂的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氨罐区安装氨气泄露监测报警装置5套。氨罐区四周氨无组织排放氨浓度日最大值为0.02 mg/m3,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要求。

二、废水

事故废水:氨罐周围设有围堰、事故水池及配套泵、管线,围堰容积288m3,事故池容积23m3,事故废水收集后排放至事故水池。

三、固废

废催化剂:由催化剂供应商回收进行再生利用。

7

总量控制

根据验收监测期间生产状况和运行负荷,3#发电机组NOx排放量为110.6t/a;NOx削减量为:1104.7t/a,NOx排放量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根据4#发电机组脱硝改造工程阶段性环保验收意见,4#发电机组NOx排放量为260.7t/a,NOx削减量为682.8t/a。

3#、4#发电机组NOx排放量为:371.3t/a,NOx削减量为:1787.5t/a,满足环评批复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九、酒钢(集团)宏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2000t/d熟料生产线烟气脱硝工程

序号

行政审批审核事项

内 容

1

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酒钢(集团)宏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2、建设地点:酒钢(集团)宏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3、建设性质:技改。

4、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工程组成:我厅于2013年11月14日对《酒钢(集团)宏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2000t/d熟料生产线烟气脱硝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酒钢(集团)宏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2000t/d熟料生产线烟气脱硝工程采用“分级燃烧+SNCR”混合脱硝工艺,使用液氨(20%质量浓度)作为还原剂。设计综合脱硝效率不小于70%。2000t/d熟料生产线烟气脱硝工程于2013年10月完成对分级燃烧工程的改造建设,2013年11月完成SNCR脱硝工程的全部建设。嘉峪关市环保局批复自2013年11月21日进入试生产。

5、投资及环保投资落实情况:项目总投资为 275.7万元,其中:自筹资金125.7万元,环保专项补助资金 150万元。

2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酒泉市环境评价所。

3

环评文件批复情况

甘环审表发〔2013〕74号,2013年11月14日。

4

试生产批复情况

嘉环字〔2013〕487号,2013年11月21日。

5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6

污染防治措施

生态恢复措施

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一、废气

窑尾烟气:采用分级燃烧+SNCR脱硝装置处理,使用液氨为还原剂。脱硝设施进、出口安装了烟气在线连续监测装置。经低氮燃烧+SNCR脱硝装置处理后,NOx排放浓度149mg/m3,低于《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中限值要求;SNCR脱硝装置脱硝效率为73.0%,达到环评要求≥70%的要求。

氨:氨水通过车辆运输装载入氨水储存罐。氨罐区安装氨气泄露监测报警装置1套。氨罐区四周氨无组织排放氨浓度日最大值为0.136 mg/m3,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要求。

二、废水

事故废水:氨罐周围设有围堰、事故水池及配套泵、管线,事故水池容积32m3,能够满足一次消防水及喷淋水的储存,事故废水收集后排放至事故水池。

7

总量控制

根据验收监测期间生产状况和运行负荷,NOx排放量为130.3t/a;NOx削减量为:352.8t/a,NOx年排放量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十、窑街煤电集团山丹县长山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长山子煤矿煤炭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序号

行政审批审核事项

内 容

1

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窑街煤电集团山丹县长山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2、建设地点:张掖市山丹县大马营乡。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工程组成:井田东西长5km,南北宽约2km,面积8.5419km2。建设规模为60×104t/a,井田范围内煤炭地质储量为56.17Mt,可采储量为33.62Mt,服务年限40a,采煤方法为综采放顶煤。经张掖市环境保护局批准于2013年12月5日投入试生产。

5、投资及环保投资落实情况:总投资为65577.74万元,其中已产生工程环保投资为3828.62万元,占总投资的5.84%。

2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西北矿冶研究院。

3

环评文件批复情况

甘环自发〔2010〕36号,2010年2月26日。

4

试生产批复情况

张环评发〔2013〕124号,2013年12月5日。

5

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兰州煤矿设计研究院。

6

污染防治措施

生态恢复措施

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一、生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期影响区域总占地面积27.49hm2,除矿井建设总占地26.75hm2外,直接影响区域0.74hm2,新增水土流失总量4054t。现临时施工设施已拆除,场地已得到平整,但绿化恢复措施尚未落实。对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植被损坏,已制定生态补偿方案。目前矿井施工结束进入试运行阶段,且已进入冬季,不易于植被生长恢复,因此,部分生态恢复措施定于2014年3月开始实施。

运行期:工业场地已进行土地整治、硬化及周边设置截水沟,并采用乔、灌、草结合的绿化治理措施补偿当地生态环境,场区绿化率达到15%;道路硬化及两侧栽植行道树;排矸场挡渣墙、排水沟、截水沟有效减少了水土流失,改善了当地生态环境。

施工期及运营期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置,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降至最低。工程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是有效的,符合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设计的要求,对于减少土地占用、减少土壤扰动和植被破坏,防止水土流失起到了积极而有效的作用,达到了保护环境的目标。环境影响程度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而且建设期的不利环境影响已经逐渐减缓。

二、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废污水排放主要来自井筒施工过程中少量涌水、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及井下涌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工程施工;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就地泼洒降尘。施工期废污水零排放,未对地表水造成影响。

运行期:运行期废水主要来自矿井涌水和工作人员生活污水。

本矿井计算涌水量894m3/d,矿井已建设一座处理规模1000m3/d矿井排水处理站,矿井水经絮凝沉淀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目前井下生产还未产生矿井涌水,处理站暂未运行。

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采用A/O 处理工艺后,夏季配合新水用于绿化,冬季冬灌后在蓄水池储存。污水处理站规模确定为30m3/h。

张掖市环境监测站于2013年12月4-5日对该项目污水处理站进出口水质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废水中污水处理设施出口污染物监测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一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与环评要求一致。因此,现有生活污水处理措施有效,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及工艺能够满足生活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的要求。通过计算,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CODcr可达到89.2%,SS去除效率可达到75%,BOD去除效率可达到92.2%,NH4去除效率可达到60.8%。

三、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没有发生扰民事件。

运行期:采取了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张掖市环境监测站对项目区声环境质量进行了现状监测。各监测点的噪声值昼间在39.3-58.8dB(A)之间,夜间在30.4-56.3dB(A)之间。监测区域噪声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声环境状况良好。

张掖市环境监测站对生活区、生产区2处进行了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情况的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生活区、生产区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级标准要求。

四、固废处理措施

施工期:矿井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井筒、巷道、硐室开凿排出的岩石及煤矸石,地面建筑物施工过程中排放的建筑垃圾和少量施工营地生活垃圾。施工前建设单位已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施工过程中土石方挖填方基本做到平衡,多余掘进矸石堆存于排矸场内,无随意堆弃现象。工期未发生新增临时占地,未接到周围单位及个人的关于环境问题投诉,验收过程中未发现施工遗留问题。

运行期:本项目的矸石主要来自井下掘进过程中产生的废石及选煤矸石。矸石排放场变更后位于矿井工业场地西南500m处,取土场在设计上依托排矸场剥离土源,尚未启用。煤矸石堆场已进行了环评变更。根据变更环评要求,矸石场正逐步进行拦挡及防渗处理,待矿井生产排矸石后即可建成,用于矿井排矸。

锅炉炉渣、除尘器除尘灰经收集后定期由建材厂上门回收作为水泥添加剂使用。现场调查中未发现炉渣及尘泥乱堆乱弃现象。工程联合试运转期,生活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及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山丹县环卫部门处置。

根据现场调查,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在施工期间没有发生因固体废物处置不当造成环境污染和环境纠纷。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五、环境空气

施工期:施工扬尘主要源于工业场地平整,施工物料运输、装卸、堆存,掘进矸石运输、装卸、堆存等环节,报废构建筑物拆除等。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环评提出施工期大气环境防治措施进行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使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降至最小,且未接到周边居民投诉。

运行期:(1)储煤场、原煤装车点采取洒水措施,减少起尘量及加速原煤装车点粉尘沉降速度;排矸场采取生态恢复措施,减少起尘面积,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2)现有3台生产及生活锅炉,其中2台正常使用,1台为备用炉,本次监测只对生产和生活所使用的2台10吨锅炉进行监测。2台锅炉燃煤所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是烟尘浓度、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锅炉烟囱高度为50m、直径2.0m,采用麻石高效雾化脱硫除尘器对烟气进行处理后外排空气。

无组织废气共布设10个监测点,监测结果显示,无组织废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未出现超标现象,说明矿井主要起尘地段均得到了有效控制,达到了环保要求。

根据监测结果,1号(4t/h)和2号(10t/h)燃煤锅炉烟气经过除尘系统处理后,烟气中二氧化硫、烟尘排放浓度均低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7

公众意见调查

91.84%的被调查者对该工程已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满意,8.16%的被调查者对其表示不清楚,没有人表示不满意。


       
索引号名称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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