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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川集团立昇实业有限公司试剂盐酸、硫酸、硝酸以及氨水生产线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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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审批审核事项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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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概况 |
1、建设单位:金川集团立昇实业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金昌市金川区金昌公司二厂区内。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工程组成:金川集团立昇实业有限公司,试剂盐酸生产规模为150t/a,试剂硫酸生产规模为1200t/a,试剂硝酸生产规模为300t/a,试剂氨水生产规模为150t/a,共为1800t/a试剂级产品。2010年11月17日我厅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该项目于2010年11月开工建设,2013年1月全面建成并投入试生产运行。
5、投资及环保投资落实情况:项目实际总投资3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27万元,占总投资额的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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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
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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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环评文件批复情况 |
甘环评发〔2010〕130号,2010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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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试生产批复情况 |
金环监发〔2013〕9号,2013年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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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 |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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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污染防治措施
生态恢复措施
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
一、废气
有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主要有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以及氨。氯化氢和硫酸雾是由生产过程中排出的未凝气带出而产生;氮氧化物一部分是由未凝气带出而产生,另一部分是在吹白工艺产生;氨是由于试剂纯水对氨气不能完全吸收而产生。废气通过风机利用微负压汇集进入废气净化塔。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评价,废气净化塔有组织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氯化氢、硫酸雾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达标;废气污染物氨的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的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和氨,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标准限值评价,4个监测点位2天的排放浓度均达标。
二、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净化塔外排废水达到酸碱中性后排往金川公司重金属污水处理站处理。按《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中表2间接排放标准限值评价,金川公司重金属污水处理站出口废水中pH、悬浮物和CODcr均达标。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为各类泵等机械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消声等措施。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评价,金川集团立昇实业公司厂界噪声各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噪声值均达标。
四、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为废酸渣,产生量为0.63t/a。中和后送公司废渣场填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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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总量控制 |
COD为0.048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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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公众意见调查 |
100%的被调查对象对项目的环保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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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30MW机组脱硝工程改造项目(1#发电机组,阶段性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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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审批审核事项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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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概况 |
1、建设单位: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建设地点:金昌市河西堡镇。
3、建设性质:技改。
4、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工程组成:我厅于2011年12月11日对《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30MW机组脱硝工程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1#发电机组脱硝改造工程于2012年11月开工建设, 2013年8月30日投入试运行。2#发电机组脱硝改造工程目前正在建设。
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发电机组脱硝改造工程采用低氮燃烧+选择性催化脱硝法(LNB+SCR),设计脱硝效率不小于80%。
5、投资及环保投资落实情况:项目总投资为 6728万元,其中:自筹资金 95.6%,环保专项补助资金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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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
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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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环评文件批复情况 |
甘环表发〔2011〕85号,2011年1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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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试生产批复情况 |
金环监发〔2013〕113号,2013年8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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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 |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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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污染防治措施
生态恢复措施
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
一、废气
锅炉烟气:脱硝改造工程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工艺,SCR脱硝设施布置在锅炉空预器与电除尘器间连接烟道上方,下方布置送风机和一次风机,使用液氨为还原剂。脱硝设施进、出口安装了烟气在线连续监测装置。
氨:液氨通过槽车运送到氨区,通过卸料压缩机卸载到液氨储罐中。停炉或SCR启动前,用氮气吹扫整个系统,保证整个系统不会形成氨气/空气爆炸气体,氮气吹扫和紧急排放的氨气排入氨气稀释罐中,经水吸收后排入氨站废水池,中和处理后进入电厂的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氨罐区安装氨气泄露监测报警装置6套。经SCR脱硝装置处理后,总排口NOx排放浓度62mg/m3,低于《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限值要求;脱硝效率为83.5%,达到环评要求大于80%的要求。
二、废水
事故废水:氨罐周围设有围堰、事故水池及配套泵、管线,围堰容积188m3,事故废水收集后排放至事故水池。氨罐区四周氨无组织排放氨浓度日最大值为0.414 mg/m3,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要求。
三、固废
废催化剂:由催化剂供应商回收进行再生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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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总量控制 |
本期工程运行后,1#发电机组NOx年排放量385.6t,消减量1951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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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公众意见调查 |
100%的被调查对象对项目的环保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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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西和县尖崖沟铅锌矿开发利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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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审批审核事项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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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概况 |
1、建设单位:西和县尖崖沟铅锌矿。
2、建设地点:陇南市西和县六巷乡周庄村。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工程组成:西和县尖崖沟铅锌矿为既有矿山,具有完备的选矿、尾矿库、行政福利区、废石场、尾矿运输管线、供水、供电、选矿污水处理设施等生产、环保和生活辅助设施。西和县尖崖沟铅锌矿开发利用项目只是扩大原有采矿区范围(新增矿区平面面积1.14km2,原矿区范围采矿证1600m标高以上开采延伸至1500m以下,新增设计开采资源储量:矿石57.0464×104t/a,金属量Pb:10709t,Zn:27047t)。本次改扩建新建一条盲斜井280m,开拓工程:434m/8299m3;探矿工程:1100m/4400m3;采切工程:1243m/5345m3。采矿方法仍使用浅孔留矿采矿方法。采出的矿石送原有选矿厂,原选矿厂采用浮选工艺。矿山开采规模300t/d/,9×104t/a,服务年限6.94年。本工程于2012年2月开工建设,2013年5月完工,2013年6月14日投入试运行。
5、投资及环保投资落实情况:工程实际总投资233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共计942.29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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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
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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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环评文件批复情况 |
甘环评发〔2012〕3号,2012年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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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试生产批复情况 |
陇环发〔2013〕155号,2013年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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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
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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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污染防治措施
生态恢复措施
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
一、生态环境影响
该项目属于既有矿山,本次开发利用项目新增扩大矿区范围1.14km2,没有另新增矿硐,均利用矿区原有采矿、选矿及其他生产设施。因此本工程基本没有增加地面工程,占地主要是原有矿区实际占地。矿区总占地面积为13.6hm2,其中永久占地11.79hm2,临时占地1.81hm2。本项目实施后采矿区范围由4.14km2增加到5.28km2,增加的部分占地均为灌木林草地。矿区范围内没有国家保护的植物,对周边区域植被的影响较小。
该项目矿区范围内植被覆盖率较高,但无大型动物及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存在,项目影响范围较小,施工强度较低,对区内动物的影响较小。
矿山道路除采用水泥路外,均为砂石路面,道路两边均修筑排水沟。
矿区设置围栏设施,禁止矿区人员随意进入矿区,防止采矿人员破坏植被,宰杀野生动物,干扰野生动物生存环境。
该项目对当地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但不足以使本地生态系统发生根本性变化,在实施复土绿化等生态恢复措施后,这种影响会更小。
工程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是有效的,符合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设计的要求,对于减少土地占用、减少土壤扰动和植被破坏,防止水土流失起到了积极而有效的作用,达到了保护环境的目标。环境影响程度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而且建设期的不利环境影响已经逐渐减缓。
二、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施工时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施工期间未发生水污染和环境影响投诉事件。
运行期:本项目选矿废水、尾矿回水、矿井涌水、职工洗澡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选矿,废水重复利用率95.9%。74m3/d排放到尖崖沟河。废水处理站处理工艺现为中和混凝反应、沉降+过滤工艺。安装了重金属铅、锌离子在线监测装置,同时安装了COD在线监测装置,并与陇南市环保局联网。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未建。矿区设旱厕,生活污水泼洒降尘。
2013年7月20日-7月21日,陇南市环境监测站对矿井涌水收集池进出口、选矿废水处理站进出口、生活废水化粪池出口废水水质进行了监测。生活污水除COD超标外,矿井涌水、选矿废水和生活污水均达到《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2直接排放标准要求后返回选矿生产,废水重复利用率95.9%,65.9m3/d排入尖崖沟河。
2013年7月20日-7月21日,陇南市环境监测站对尖崖沟河矿区上游500m处、尖崖沟河矿区污水处理站排水口下游50m处、六巷河周庄村上游500m处、六巷河周庄村下游1500m处,共4个监测断面进行了监测。本项目建成营运后,1#点尖崖沟河矿区上游500m处项目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水质标准。其他3个点除大肠杆菌超标外,其他项目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水质标准。
2013年7月20日-7月21日,陇南市环境监测站对矿区下游周庄村水井进行了监测。矿区下游周庄村水井水质除PH超标外(PH8.50-8.52),其他项目均能够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14848-93Ⅲ类标准。本项目建成试运行对当地地下影响较小。
三、声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没有发生扰民事件,营运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对机械设备采取了隔声、吸声等措施。
厂界四周噪声现状监测,区域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工业场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四、固废处理措施
尾矿库利用现有洞沟尾矿库。废弃渣石场利用现有桦木林沟废石场,设专门防护、排涝措施,弃渣场下游设拦渣坝,并对表面进行了覆土绿化。经调查废渣产生量13000t/d,40%用于充填采空区外,5200t/a集中堆存于废石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西和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根据现场调查,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在施工期间没有发生因固体废物处置不当造成环境污染和环境纠纷。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五、环境空气
(1)矿山开采爆破烟气和凿岩、矿石装卸粉尘治理措施。爆破烟气采用机械通风处理措施;凿岩粉尘采用湿法凿岩;矿石提升、装卸粉尘采用喷雾器洒水降尘措施。
(2)选矿粉尘治理措施。破碎、筛分、料仓、选粉以及各落料点产生的粉尘,对各扬尘点封闭,经引风机负压吸入吸尘罩,经袋除尘器处理。
2013年7月20日-7月21日,陇南市环境监测站对选矿车间1#、2#破碎、振动筛及落料点、料仓、选粉脉冲式布袋除尘器进出口颗粒物(TSP)进行了监测,粉尘外排放浓度均达到《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5规定的颗粒物80mg/m3的要求。
利用2011年锅炉监测数据,锅炉燃煤废气中烟尘、SO2、NOX排放浓度均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Ⅱ时段标准要求。
矿区无组织粉尘排放监测,在矿区上风向2-50m内设1个监测点,在下风向选厂周界外10m内设3个监测点。企业边界无组织总悬浮颗粒物浓度均小于1.0mg/m3,达到《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6标准要求。
根据扩建工程地面布置与厂界周边敏感点分布情况,选取3个敏感点进行监测,敏感点环境空气中SO2、NO2、PM10、TSP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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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公众意见调查 |
公众调查结果表明,95.83%的公众支持该项目建设,没有公众反对该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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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其他情况 |
陇南市安监局已对《西和县尖崖沟铅锌矿矿山安全现状评价报告》进行了批复(陇市安监管一发〔2012〕16号,2012年2月13日),对《西和县尖崖沟铅锌矿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进行了批复(陇市安监管一发〔2012〕90号,2012年7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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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300MW机组脱硝改造工程(4#发电机组,阶段性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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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审批审核事项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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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概况 |
1、建设单位: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建设地点:平凉市东二十里铺。
3、建设性质:技改。
4、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工程组成: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工程4×300MW机组于2003年11月全部投入生产运营。4#机组脱硝改造工程采用“低氮燃烧+SCR”工艺,使用液氨为还原剂。设计硝硝效率不小于80%。SCR反应器布置在锅炉空预器与电除尘器间连接烟道上方,每炉配2个SCR反应器。电厂氨储存供应系统建设在主体工程的东北侧。4#机组脱硝工程于2013年4月开工建设,2013年9月28日竣工,2013年10月9日投入试运行。1#2#3#机组脱硝工程正在建设中。
我厅于2012年12月31日对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2×600MW机组脱硝改造工程进行了验收(甘环函〔2012〕443号)。
5、投资及环保投资落实情况:工程实际总投资6735万元,其中自筹资金占96.3%,环保专项补助资金占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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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
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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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环评文件批复情况 |
甘环评表字〔2012〕23号,2012年4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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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试生产批复情况 |
平环开函字〔2013〕76号,2013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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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 |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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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污染防治措施
生态恢复措施
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
一、废气
锅炉烟气:脱硝改造工程采用低氮燃烧+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工艺,SCR脱硝设施布置在锅炉空预器与电除尘器间连接烟道上方,下方布置送风机和一次风机,使用液氨为还原剂。脱硝设施进、出口安装了烟气在线连续监测装置。
4#发电机组烟气NOx进口浓度均值195 mg/m3,经SCR脱硝装置处理后,总排口NOx排放浓度35mg/m3,低于《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限值要求;脱硝效率为82.4%,达到环评要求大于80%的要求。
氨:液氨通过槽车运送到氨区,通过卸料压缩机卸载到液氨储罐中。停炉或SCR启动前,用氮气吹扫整个系统,保证整个系统不会形成氨气/空气爆炸气体,氮气吹扫和紧急排放的氨气排入氨气吸收罐中,经水吸收后排入电厂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处理。氨罐区安装氨气泄露监测报警装置5套。
氨罐区四周氨无组织排放氨浓度日最大值为0.097 mg/m3,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要求。
二、废水
事故废水:氨罐周围设有围堰、事故水池及配套泵、管线,围堰容积135m3,事故水池总容积200m3。能够满足一次消防水及喷淋水的储存。
三、固废
废催化剂:由催化剂供应商回收进行再生利用。电厂建设临时堆存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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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总量控制 |
本期工程运行后,4#发电机组NOx年排放量225t,消减量1053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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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公众意见调查 |
100%的被调查对象对项目的环保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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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唐景泰发电厂2×660MW机组脱硝技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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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审批审核事项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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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概况 |
1、建设单位:大唐景泰发电厂。
2、建设地点:白银市景泰县城东北11km处的草窝滩乡。
3、建设性质:技改。
4、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工程组成:大唐景泰发电厂2×660MW机组于2007年9月开工建设,2009年11月投入试运行,2010年1月投入运行。该厂1#机组脱硝改造工程于2012年6月开工建设,我厅于2013年2月7日对该厂2×660MW机组脱硝改造工程进行了阶段性环保验收(1#机组脱硝改造工程,甘环验发〔2013〕14号)。2#机组脱硝改造工程采用选择性催化脱硝法(SCR),使用液氨为还原剂。设计硝硝效率不小于80%。SCR反应器布置在锅炉省煤器与电除尘器间连接烟道上方,每炉配2个SCR反应器。电厂氨储存供应系统建设在主体工程的西南侧。2#机组脱硝工程于2012年11月开工建设,2013年6月10日脱硝设备安装完毕,经白银市环保局批准于2013年7月17日投入试运行。
5、投资及环保投资落实情况:工程实际总投资25019万元,其中自筹资金占98.81%,环保专项补助资金占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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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
兰州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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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环评文件批复情况 |
甘环评表字〔2012〕12号,2012年2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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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试生产批复情况 |
市环函发〔2013〕115号,2013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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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 |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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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污染防治措施
生态恢复措施
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
一、废气
锅炉烟气:脱硝改造工程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工艺,SCR脱硝设施布置在锅炉省煤器与电除尘器间连接烟道上方,下方布置送风机和一次风机,使用液氨为还原剂。脱硝设施进、出口安装了烟气在线连续监测装置。
2#发电机组烟气NOx进口浓度均值269 mg/m3,经SCR脱硝装置处理后,总排口NOx排放浓度32mg/m3,低于《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限值要求;脱硝效率为88.0%,达到环评要求大于80%的要求。
氨:液氨通过槽车运送到氨区,通过卸料压缩机卸载到液氨储罐中。停炉或SCR启动前,用氮气吹扫整个系统,保证整个系统不会形成氨气/空气爆炸气体,氮气吹扫和紧急排放的氨气排入氨气吸收罐中,经水吸收后排入电厂煤水废水处理系统处理。氨罐区安装氨气泄露监测报警装置6套。
氨罐区四周氨无组织排放氨浓度日最大值为0.097 mg/m3,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要求。
二、废水
事故废水:氨罐周围设有围堰、事故水池及配套泵、管线,围堰容积300m3,事故水池总容积25m3。能够满足一次消防水及喷淋水的储存。
三、固废
废催化剂:由催化剂供应商回收进行再生利用。电厂建设临时堆存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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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总量控制 |
本工程运行后,1#发电机组NOx年排放量759t,消减量3481t;2#发电机组NOx年排放量377.3t,消减量2767t。全厂NOx年排放量1136.3t,消减量6248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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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公众意见调查 |
100%的被调查对象对项目的环保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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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张掖电厂一期2×325MW机组脱硝工程技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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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审批审核事项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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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概况 |
1、建设单位:张掖电厂。
2、建设地点:张掖市甘州区城北16km处。
3、建设性质:技改。
4、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工程组成:张掖电厂一期2×325MW机组编号为1#、2#,两台发电机组于2004年4月28日开工,1#发电机组于2005年11月25日投产发电;2#发电机组于2006年7月17日投产发电。张掖电厂1#、2#发电机组脱硝改造工程采用低氮燃烧器+SCR技术,设计脱硝效率不小于80%。电厂氨储存供应系统建设在主体工程的西北侧。1#发电机组脱硝改造工程于2013年3月开工建设,于2013年10月12日投入试运行;2#发电机组脱硝改造工程于2012年9月开工建设,于2013年9月9日投入试运行。
5、投资及环保投资落实情况:项目总投资为10510万元,其中自筹资金 94.4%,环保专项补助资金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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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
兰州交通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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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环评文件批复情况 |
甘环评表发〔2011〕77号,2011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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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试生产批复情况 |
1#机组:张环评发〔2013〕103号,2013年10月12日;2#机组:张环评发〔2013〕87号,2013年9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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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 |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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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污染防治措施
生态恢复措施
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
一、废气
锅炉烟气:脱硝改造工程采用低氮燃烧+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工艺,SCR脱硝设施布置在锅炉省煤器与空气预热器之间(高含尘布置)、送风机支架上部位置上。每台锅炉配2个SCR反应器。使用液氨为还原剂。脱硝设施进、出口安装了烟气在线连续监测装置。
1#发电机组烟气NOx进口浓度均值329 mg/m3,经SCR脱硝装置处理后,总排口NOx排放浓度53mg/m3,低于《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限值要求;脱硝效率为83.0%,达到环评要求大于80%的要求。
2#发电机组烟气NOx进口浓度均值390 mg/m3,经SCR脱硝装置处理后,总排口NOx排放浓度74mg/m3,低于《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限值要求;脱硝效率为80.8%,达到环评要求大于80%的要求。
氨:液氨通过槽车运送到氨区,通过卸料压缩机卸载到液氨储罐中。停炉或SCR启动前,用氮气吹扫整个系统,保证整个系统不会形成氨气/空气爆炸气体,氮气吹扫和紧急排放的氨气排入氨气吸收罐中,经水吸收后排入电厂煤水废水处理系统处理。氨罐区安装氨气泄露监测报警装置5套。
氨罐区四周氨无组织排放氨浓度日最大值为0.271 mg/m3,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要求。
二、废水
事故废水:氨罐周围设有围堰、事故水池及配套泵、管线,围堰容积183.6m3,事故水池总容积200m3。能够满足一次消防水及喷淋水的储存。
三、固废
废催化剂:由催化剂供应商回收进行再生利用。电厂建设临时堆存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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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总量控制 |
本工程运行后,1#发电机组NOx年排放量302.5t,消减量1476.9t;2#发电机组NOx年排放量363.6t,消减量1530t。全厂NOx年排放量666.1t,消减量3006.9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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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公众意见调查 |
100%的被调查对象对项目的环保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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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张掖市东水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草沟煤矿,阶段性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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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审批审核事项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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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概况 |
1、建设单位:张掖市东水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草沟煤矿。
2、建设地点:山丹县城东南45km处的东水泉煤矿矿区,隶属于山丹县老军乡。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工程组成:原环评批复张掖市东水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建设规模为3个年产15万t的矿井,分别是草沟煤矿、上石湾子煤矿和青沙梁煤矿,总产能45万t/a。目前,上石湾子煤矿和青沙梁煤矿正在建设中,本次验收草沟煤矿为阶段性验收。
草沟煤矿位于山丹县城东南45km处的东水泉煤矿矿区,隶属于山丹县老军乡。草沟煤矿为新建矿井,在原永盛煤矿的基础上扩建,停用原永盛煤矿工业场地及井筒,重新建设采掘系统、地面生产及办公、生活等设施。采用为斜井单水平上下山开拓,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井田走向长715~825m,倾斜宽1000m,井田面积约0.77km2。草沟煤矿于2007年7月正式开工建设,于2012年4月出煤,当月即达产。2012年12月6日,经张掖市环境保护局同意草沟煤矿投入试生产。
5、投资及环保投资落实情况:实际总投资为7803.6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35.74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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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
西北矿冶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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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环评文件批复情况 |
甘环自发〔2010〕26号,2012年2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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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试生产批复情况 |
张环函〔2012〕239号,2012年1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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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
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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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污染防治措施
生态恢复措施
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
一、生态环境影响
施工期:原料堆场等均在永久占地内,工业场地紧临公路,无道路建设任务。施工过程进行了土地平整,施工结束后已在厂区范围内进行了硬化。
运行期:截止目前,草沟煤矿开展了部分绿化工作和水土保持工作。由于开采时间较短,开采深度较深,井田范围内还未出现明显的地裂缝、地表沉陷等地质灾害性问题,且井田范围内无居民居住,未对周边居民住房产生不良影响。储煤场面积由1500m2增加至4000m2,矸石场面积由15000m2减少至1500m2。储煤场与排矸场均位于草沟煤矿矿区内,二者总面积较环评时减少11000m2,生态影响较环评阶段有所减轻。
草沟煤矿工业场地北侧堆放有矸石,修建了矸石场护坡,周边修筑了防洪沟。
根据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中心于2012年7月25日的检测报告-草沟煤矿原煤为III类不易自然,故未设置黄泥灌浆站。
经监测工业场地南厂界外土壤监测点各监测因子除氟化物无标准外,其余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类区标准。
工程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是有效的,符合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设计的要求,对于减少土地占用、减少土壤扰动和植被破坏,防止水土流失起到了积极而有效的作用,达到了保护环境的目标。环境影响程度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而且建设期的不利环境影响已经逐渐减缓。
未设置黄泥灌浆站不再设置取土场,对生态环境影响减小。
二、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施工时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和矿井涌水。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就地泼洒降尘;矿坑水产生量小,就地泼洒降尘。
运行期:矿井水处理主要采用沉淀工艺,处理后矿井水用于井下洒水,其余部分经矿井水软化系统(处理规模10m3/d)进一步处理后作为澡堂、洗衣等生活用水。
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规模0.5t/d)处理,夏季用于工业场地绿化降尘,冬季达标外排。
根据张掖市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矿井水经处理后所监测因子的排放浓度均能够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排放限值。
生活污水各监测因子除粪大肠菌群无比对标准外,其余因子在生活污水站出口的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
东水泉饮用水水源井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Ⅲ类标准。
三、声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没有发生扰民事件;营运期在总体布置上将产生高强声级的厂房车间相对集中布置,尽量布置在场地中央,在引进设备时要求设备供应方提供相应的降噪设施。
监测期间工业场地各厂界四周昼间和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四、固废处理措施
草沟煤矿目前掘进矸石堆放于工业场地东北厂界外;运营期临时矸石场位于主井东北100m,占地1500m2。草沟煤矿建井期和试运行期累计产生的矸石量为15781t;运行期产生矸石量估计为9000t/a。目前已与张掖市宏能煤业有限公司花草滩煤矿签订了煤矸石供需意向协议书,将运营期矸石供给其矸石砖厂使用。矿井水处理站污泥晾干后与商品煤一起外销。
根据现场调查,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在施工期间没有发生因固体废物处置不当造成环境污染和环境纠纷。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五、环境空气
将原设计燃煤锅炉改为电加热锅炉,配备1台8t洒水车,储煤场配备洒水管线且三面建有挡风抑尘网,采取密闭筛分车间。
经监测,储煤场、矸石场颗粒物、二氧化硫无组织排放浓度均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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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公众意见调查 |
100%的公众对草沟煤矿环保工作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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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其他情况 |
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于2012年7月10日下发了《关于张掖市东水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草沟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批复》(甘煤监监二〔2012〕1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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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金塔县粤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甘肃金塔粤水电红柳洼50MW并网光伏发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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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审批审核事项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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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概况 |
1、建设单位:金塔县粤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甘肃省金塔县的红柳洼光电产业园内。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工程组成:项目规模为50MW,光伏发电工程场址面积约为1.40km2,工程安装216000块标准功率为235W的多晶硅光伏组件,电站发电系统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将系统分成50个光伏发电单元,每个单元由4320块标准功率为235W的多晶硅光伏单元组成,组件长1650mm,宽990mm,光伏电站总容量为50.76MW。每1个光伏发电单元与1台1000KVA/35KV高压开关室,经汇集母线接入110KV升压站,通过1回路110KV出线与金塔110KV变电站相连。每个发电单元容量为1.0152MW,工程总容量为50.76MW,预计工程运营期内多年平均上网电量为7665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1510h,容量系数为0.172。该工程于2012年8月开工建设,于2013年7月建成。2013年7月9日,经酒泉市环境保护局同意投入试运行。
5、投资及环保投资落实情况:实际总投资为66102万元,实际环保投资459.89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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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
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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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环评文件批复情况 |
甘环评表字〔2012〕71号,2012年7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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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试生产批复情况 |
酒环函〔2013〕105号,2013年7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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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
兰州煤矿设计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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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污染防治措施
生态恢复措施
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
一、生态环境影响
光伏板电池布置区采用螺旋钢管桩,没有大的开挖扰动,施工结束后主要进行了人工平整。
工程建设用地均为未利用的戈壁荒滩,建设区域内土地表层以砂砾石覆盖为主,基本无植被。建设期临时占地已进行了平整清理,基本恢复了地表原貌。
二、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采用集中收集后洒水降尘并在场地设置了旱厕,其他清洗废水经沉淀后泼洒降尘。
运行期:生活污水经36m3化粪池处理,夏季用于厂区绿化,冬季非农灌期暂存于100m3储水池内。
经化粪池处理后废水水质为:CODcr 200mg/l,BOD5 100mg/l,SS 100mg/l,氨氮 10mg/l,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要求。
三、声环境影响
项目场址为戈壁荒滩,1km范围内没有居民居住,施工期没有发生扰民事件;营运期噪声源为逆变器室的电压器产生的噪声。
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四、固废处理措施
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金塔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每台浸油式变压器基础下设事故油池,事故油集中收集后送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置。
根据现场调查,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在施工期间没有发生因固体废物处置不当造成环境污染和环境纠纷。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五、环境空气
施工期能较好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采暖采用电热设施取暖无大气污染源,不产生废气排放。
对环境大气质量影响较小。
六、光污染
本工程光伏电池方阵采用反光性低的亚光面板,光伏电池表面对太阳光的反射率很低。
光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七、电磁辐射
本工程在光伏电站站址内建设35kv开关站一座,35kv电压等级电力设备产生的电磁场属国家豁免水平。
本工程光伏发电站站址四周1km范围内无居民居住,该工程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无线电干扰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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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酒泉大得利制药有限公司大孔树脂吸附结合溶剂萃取技术提取河西优质苦参有效成分及制剂产业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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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审批审核事项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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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概况 |
1、建设单位:酒泉大得利制药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酒泉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内。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工程组成:本项目新建年产20吨苦参素原料药、年产500万瓶注射用苦参素(冻干粉针剂)、年产1500万瓶苦参素氯化钠注射液生产线。配套建设一座50t/d能力污水处理设施。该项目于2009年7月开工建设。2012年5月竣工投入试生产。
5、投资及环保投资落实情况:实际工程投资 67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98.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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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
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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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环评文件批复情况 |
2005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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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试生产批复情况 |
酒环函〔2011〕53号,2011年8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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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 |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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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污染防治措施
生态恢复措施
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
一、废气
锅炉废气:新建10 t/h燃煤蒸汽锅炉燃煤产生废气,废气采用麻石水浴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m高烟囱排入大气。
原药加工粉尘:现直接购买切片,不再进行原药加工,不产生粉尘。
锅炉排放废气经麻石水磨除尘器处理后,烟尘最大排放浓度51.5mg/m3,排放速率1.05kg/h,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最大浓度114 mg/m3,排放速率3.0kg/h, 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限值要求。
二、废水
生产废水(冷却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和锅炉废水:厂区废水采用清污分流,冷却水进入循环池再利用,清洗废水进入污水处理设施。锅炉废水重复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再进入污水设施处理,设计处理量50吨/天。夏季用于厂区绿化灌溉,冬季排入园区管网。
厂区废水总排口中pH、CODcr、BOD5、SS、氨氮、总磷、动植物油、LAS最大日均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三、噪声
机械噪声:均加装消声减振装置,同时加强厂区绿化。
厂界噪声12个监测点昼间最大噪声55.1dB(A),夜间最大噪声47.4 dB(A),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废
中药材渣1310t/a,外包装废弃物5.5t/a,锅炉灰渣1011.56t/a。生活垃圾6t/a,污泥0.5t/a。
药渣、粉煤灰、外包装废弃物:外售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污泥:生活垃圾全部定点收集,定期送酒泉市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污泥全部用于堆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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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总量控制 |
该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为:废气1641.7万Nm3/a;烟尘6.3吨t/a;二氧化硫18.0t/a;废水排放量10425 m3/a;化学需氧量 0.500 t/a;氨氮0.022t/a;固体废物 2333.56t/a。各污染物排放总量均低于批复总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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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甘肃省金塔县亚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白山堂铜矿老矿区贫矿资源保护性开采及尾矿综合治理项目(铜矿采选工程,阶段性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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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审批审核事项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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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概况 |
1、建设单位:甘肃省金塔县亚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甘肃酒泉市金塔县航天镇。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工程组成:甘肃省金塔县亚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为充分利用矿产资源,对生产工艺进行技术改造,新建一条26万t/a铜选矿生产线,同时对尾矿库进行治理。原报告书中将原6.5万t/a铜选矿生产线改造为4万t/a铅选生产线未建设。设计采选矿石30万t/a,其中铜矿石26万t/a,铜精矿产量10000t/a;铅矿石4万t/a,铅精矿产量900t/a。实际规模为铅矿石未开采,铜矿石26万t/a,铜精矿产量10000t/a。白山堂铜矿采选工程于2010年7月正式开工建设,2013年6月工程竣工,2013年8月工程投入试运行。目前铅选生产线未建设,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
5、投资及环保投资落实情况:实际总投资为12163.16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044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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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
西北矿冶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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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环评文件批复情况 |
甘环自发〔2009〕14号,2012年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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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试生产批复情况 |
酒泉市环保局,2010年9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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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
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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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污染防治措施
生态恢复措施
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
一、生态环境影响
施工期: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将环保措施编入设计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施工中对工程顺序、掘井矸石开挖等进行控制,防止水土流失,同时注意了保护生态环境。
运行期:项目废石场设置1.5m高石墙,并由专人看管并建设有值班室。对出现的塌陷区设置排洪沟,沉陷区采用废石填充,对采空区及时填充;目前项目区尚未出现塌陷区、沉陷区,采空区用废石回填。
尾矿库库区内及尾矿坝上铺设了库内采取防渗措施为防渗层+20cm红色粘土+采矿废渣+砂砾材料,在下游50m处设置有尾矿库地下水观测(集水井)井,对工程生产过程中对地下水的影响进行动态监测,项目尾矿库外围设有导流明渠,以回收库内澄清水及泄洪用;废石场设置有专门的洒水降尘用的储水罐和水泵,配备有洒水车,废石场外围设置了金属防护墙,废石场外围堆砌的1.5米高的石墙,在场地周边修建有截洪沟。
从现场调查情况来看,施工期间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区虽有部分地段经原有铜矿破坏,但经过多年自然恢复,原扰动地表现已恢复接近自然覆盖度。目前,技改施工阶段已结束,在试运行期间评价区生态环境状况总体未发生较大变化,基本处于稳定水平。
从现场调查情况分析,本工程采取了一定的水保措施,发挥了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随意破坏植被、扰动占压面积相对较少,施工过程的水土流失得到了有效控制。
二、水环境影响
评价区内无常年地表径流,环评阶段地下水监测井距地面200m处已干涸无法采样。
运行期水污染源主要来自矿坑涌水、精矿上清液、尾矿回水及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现场调查,矿坑涌水收集储存于沉淀池,全部回用于选厂生产、井下湿法凿岩,场地降尘等。精矿上清液和尾矿回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而生活污水未按环评要求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目前厕所采用旱厕,洗漱水等就地泼洒蒸发。
企业委托酒泉市环境监测站于2012年10月对精矿回水、尾矿溢流水进行监测。结果显示:精矿回水、尾矿溢流水所有监测项目均能全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技改项目目前对矿坑涌水、精矿回水、尾矿溢流水采取的抽排、沉淀等一系列措施处理后用于选厂生产、井下湿法凿岩,场地降尘等用途,不外排。
三、声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没有发生扰民事件;营运期主要噪声污染源破碎机、球磨机、浮选机等机械,按环评要求采取了相应的降噪设施。
酒泉市环境监测站于2012年10月21日~22日连续两天,在采场和选厂厂界设8个点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昼、夜间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限值。
四、固废处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石、尾矿、燃煤灰渣和生活垃圾。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石约25629t/a,全部堆放于废石场;尾矿约288993t/a,全进入尾矿库;燃煤灰渣约2143t/a,定期出售,生活垃圾约99t/a,按照金塔县环保局要求进行处置。
根据现场调查,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在施工期间没有发生因固体废物处置不当造成环境污染和环境纠纷。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五、环境空气
本技改工程主要废气源为废石场和原料堆场的无组织排放、破碎筛分的粉尘以及区锅炉烟尘。
生活区热水锅炉废气经麻石水浴除尘器处理。
酒泉市环境监测站于2012年10月21日~10月22日对项目无组织粉尘排放源进行了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废石场和原料堆场8个点位在连续两天的监测调查中,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酒泉市环境监测站于2012年11月7日-8日在破碎筛分车间排气口处设置监测点位对破碎筛分车间粉尘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破碎筛分工段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酒泉市环境监测站于2012年10月21日~22日对生活区热水锅炉废气量、烟尘、SO2、NOX和烟气黑度进行了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锅炉在没有安装除尘设备情况下,排放烟尘、二氧化硫浓度以及烟尘浓度均未超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从监测结果分析,锅炉废气可以达标排放。且企业已于2013年8月4日安装麻石水浴除尘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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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公众意见调查 |
72.7%的公众对本项目环境管理工作表示满意,27.3%的公众表示无所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