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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GS0031-T1002-2016-0004 |
公开目录: |
省级排污许可证公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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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 |
发布日期: |
2016年07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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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对拟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兰州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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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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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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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省政府97号令)及甘肃省排污许可证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2016年7月14日厅务会审议研究,现对兰州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 示 期:2016年7月20日至2016年7月28日 联系电话:0931-4811927,0931-8790097 传 真:0931-8418970 邮 箱:gshjtj@sina.com 附件:兰州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拟核发排污许可证有关情况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在地址 所在行业 排放主要污染物种类 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 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制要求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有效期限 1 兰州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 兰兰州市七里河区郑家庄108号 啤啤酒制造 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 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废气污染物通过烟囱排入大气;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 锅炉排放的污染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721-2014)中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水排放执行《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821-2005) 总量控制指标:(按设计生产能力25万吨/年啤酒计): 1、由于该企业处理后的污水最终排入安宁七里河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允许企业年废水排放量不超过130万m3,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80mg/L,氨氮排放浓度≤15mg/L。 2、二氧化硫排放控制总量为:2016年、2017年、2018年均为2.27吨以下; 3、氮氧化物排放控制总量为:2016年、2017年、2018年均为16.11吨以下; 4、烟(粉)尘排放控制总量为:2016年、2017年、2018年均为1.05吨以下。 2016年至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