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厅党组统一安排,省环保厅两个巡察组从11月10日至12月25日,对厅机关6个处室开展巡察工作。巡察期间,巡察小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处室处级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巡察单位
第一巡察小组巡察处室:规财处、人事处、机关党委 。
第二巡察小组巡察处室: 办公室、监测处、宣教处。
二、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
gsshbtjcs@126.com
三、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信箱
地址:兰州市广场南路77号(省统办二号楼)省纪委派驻省环保厅纪检组,邮编:730030
四、巡察组联系电话
第一巡察小组:13919915589
第二巡察小组:13220462606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1-8790097、8790021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监督,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省环保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