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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清单销号情况的公示

来源:甘肃省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1日 11:51  点击:[ ]

根据省整改办《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销号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12:2015年,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15〕103号),但《甘肃省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工作方案》于当年11月才印发各地、各部门,才与各市州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责任单位:省水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各市州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每年5月底前印发《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年度工作方案》,完成《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年度和总体目标任务。

完成情况:甘肃省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督促各市州政府按时印发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组织编制并提请省政府于2017年5月18日正式印发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17〕83号)。组织全省完成了《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的2016年度目标任务,截止今年9月底,全省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2.1%,无劣五类水体,达到国家下达的2017年目标任务。严格执行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清单销号和定期预警通报制度,每季度通报全省水环境质量状况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组织11个省直牵头部门、14个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召开“全省水污染工作视频通报会”,对水环境质量恶化和重点工作进展滞后的地区、部门进行预警。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等联系方式,向甘肃省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日期: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5日,共5天。

受理部门:甘肃省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4811927

联系地址:兰州市广场南路77号统办2号楼1123室

                                                甘肃省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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