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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精神的通知

甘环科发〔2017〕33号
来源:科技标准处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7日 16:24  点击:[ ]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9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首次出台质量工作纲领性文件,在我国质量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近期,省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精神的通知》(甘质发组办明电〔2017〕27号),为迅速抓好中央《指导意见》和领导小组《通知》的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工作,现就全省环保系统学习宣传贯彻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是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部署要求上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质量工作。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突出强调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质量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明确要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对此进行了部署。《指导意见》的出台,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科学研判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形势、准确把握经济发展规律包括质量发展规律的基础上,经过深思熟虑而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蕴含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是我们坚定不移走强国之路、加快实现中国梦,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经济迈向中高端,改善供给结构、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的战略举措。全省环保系统要进一步提高站位,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工作的大政方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特别在当前要充分认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重大战略意义,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指导意见》,将其当作一件大事来抓。

二、要充分认识《指导意见》是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行动纲领,切实领会精神实质明确工作导向

《指导意见》共六个部分、30条,总体上可以分为目标要求、主攻方向、主要举措、保障措施四大板块,相继回答了提升什么、怎么提升、怎么保障提升的问题。这不仅是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质量工作纲领性文件,也是我们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行动纲领,是向全党全国作出的最有力、最集中的质量动员。一是在目标要求方面,提出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指导思想首次提出将质量强国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基本原则强调以质量第一为价值导向、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和增强国家综合实力为根本目的、以企业为质量提升主体、以改革创新为根本途径。二是在主攻方向方面,瞄准产品、工程、服务三大质量,细化成8个重点领域。这些领域都是老百姓关注的热点,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三是在主要举措方面,提出了质量攻关、质量标准、质量创新、质量管理、质量监管、质量品牌、质量共治等提升质量的7大主要举措,强调“夯实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四是在保障措施方面,提出了制度法规、财税金融、人才教育、质量激励、组织领导五大保障。特别强调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强化市、县政府质量监管职责,构建统一权威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全省环保系统要抓紧学习宣传贯彻《指导意见》,在结合前期开展环境质量提升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今后开展环境质量提升行动的具体目标要求、主攻方向,制定具体的工作举措、保障措施等,务求环境质量提升取得实效。

三、要充分认识《指导意见》的出台体现了中央抓质量的决心和作风,坚持以最大的气力抓全面提高环境质量

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要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还提出要一个一个行业抓,直到抓出成效。这次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指导意见》,作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具体部署,充分体现了中央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的坚定决心,为全党确立了标杆,为全社会树立了榜样。同时,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抓全面从严治党、抓全面深化改革、抓扶贫攻坚、抓环境治理、抓生态文明建设、抓“一带一路”倡议等等,都是说到做到、一抓到底,成绩有目共睹。这次党中央、国务院印发《指导意见》,动员部署质量提升行动,也充分体现了中央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作风,这再次向全社会发出一个强烈信号,中央言必行、行必果,说了就要去做,就要见行动,就要求实效。全省环保系统要深刻领会中央抓质量的决心和作风,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切实带头开展好、落实好环境质量提升行动,共同推动我省质量提升行动取得显著成效,为全省实现质量强省目标、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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