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概述
2015年,省环保厅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条例》、《办法》和《公开办法》,紧紧环保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能,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内容,全力推进环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
(一)加强平台建设。为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更好保障群众的环境知情权,根据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依法规范、全面系统、便于查询的原则对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全面梳理、更新、补充和完善,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二)加大公开力度。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了省环保厅门户网站公开目录,确定了12个公开项目,106项公开内容,范围包含了环境保护绝大部分业务工作和党务工作,对信息公开主体、信息公开时限、信息公开形式以及平台建设、监督考核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三)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印发了《甘肃省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方案》、《甘肃省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公开项目、公开内容、公开时限要求、发布单位、发布形式、牵头处室等事项。出台实施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五项措施”,将环境信息公开做为重要内容,明确了职责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为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推进重点领域环境信息公开。一是推进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按照“真实、完整、透明”原则,主动公开厅系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预算。二是每季度在《甘肃日报》、厅门户网站公布各市州空气、地表水、饮用水环境质量和国控重点企业达标率并进行排名。三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实行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将受理、审批和验收的项目全部在省环保厅网站予以公开。四是推进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和治理效果信息公开。在省环保厅网站统一开辟甘肃省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窗口,按照重点监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等方面的环境监管信息内容公布。五是推进污染减排信息公开。继续做好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和进展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对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信息进行了公开,并在省环保厅网站及时发布了总量减排核查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和全面性,全年通过不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32974条,其中通过365体育在线直播门户网站刊登发布各类信息10437条,较2014年同比增加0.97%,通过其它方式公开各类信息22537条,有力推进了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

(二)公开形式。不断加强对365体育在线直播门户网站(www.cdmrtz.com)的维护管理,进一步提升网站服务和公众参与功能,保障公众通过网站便捷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环境质量、污染减排等公众关注的环境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5年,省环保厅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气污染治理、环境质量信息等方面。
(二)申请处理情况。1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及时答复。
四、咨询受理情况
积极回应群众关注,全年共接受办理各类环保咨询及办事咨询5809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咨询143条、网络信访255件、群众来信及网络信访902件、电话咨询及上门咨询4764件,均进行了认真办理答复,结案率、群众满意率均为100%。咨询内容主要涉及环评受理、排污许可、辐射安全许可等行政许可类事项;信访投诉主要涉及饮用水污染、城市油烟、噪声污染,烟、粉尘污染及畜禽养殖污染等环境问题。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未发生环保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省环保厅在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省环保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各项信息公开任务,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拓宽信息公开范围,虽然取得了显著的进展和成效,但仍然存在信息公开机构建设还需加强、主动公开信息范围还需拓宽、信息公开保障能力还需提升等薄弱环节。2015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坚持依法公开,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长效化,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考核督办工作,强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部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突出公开重点,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环境质量、执法监管、环境应急等政府监管信息的公开。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能力建设。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门户网站与公众的交流互动;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尽快构建微信公众平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交流培训,提升人员能力水平;加大对直属单位和各市州环保部门的业务指导,保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