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及各直属事业单位:
2018-2020年财政滚动规划和2018年预算编制工作已正式启动,为做好预算编制相关工作,现将《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18-2020年财政规划和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甘财预〔2017〕48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时完成编报任务。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单位2018-2020年财政滚动规划编制要与2017-2019年财政规划相衔接,年度预算要融合中期财政框架下细化编制,增强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持续性。
二、各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编制,要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实有人数等情况如实填报2018年部门基础信息。工资由财政部门统发的单位据实填报人员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等信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单位增加编制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不再编制离休人员离休费和退休人员退休费。基本支出预算全部按功能科目编制到项级科目,按经济分类科目编制到款级科目。
三、各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编制,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规模和结构要与2018年项目支出规划一致。对不符合政策规定或超出财力许可的,不列规划和预算;未设定项目执行期限的,一律视同当年完成项目,在以后年度支出规划中予以调整或取消。项目申报单位提供评审所需立项、前期论证、可行性研究等相关文件资料。项目支出预算要全部编制到按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
四、各单位要充分预计、全面反映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结转资金,根据结转情况相应调整经济分类预算。尽量减少2017年财政拨款资金结余结转,预计2017年预算执行中产生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的,应主动向省财政厅申请,调整相关预算标准。
五、省厅将对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申报项目按照“先评审后入库”的原则进行预算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可作为2018年预算备选项目进入省厅项目库,并择优选择申报2018年预算。已纳入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7年部门预算延续性项目,直接纳入2018年项目库。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新批准重大政策、重大改革等确需增加的项目,应向省厅提供详细说明、依据和设立申请,由省厅报送省财政厅。设立的项目要细化反映项目绩效、项目说明、投资计划、项目明细等具体内容。部分原通过公用经费安排用于房屋、设备设施,以及办公电子设备、信息系统等的运行维护支出不得专列项目支出。
六、绩效目标是预算执行一定时期后的预期产出和效果,是编制部门预、决算的重要基础和依据,同时也是财政部门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目标的编制,科学合理设置本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建立适用于本单位的指标评价体系,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自我评价。严格执行《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细化设定和填报绩效目标和指标,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不得申请2018年预算。
七、各单位需使用财政资金及其他资金购置车辆、设备,或维修改造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的,都要编制新增资产预算,单位填报项目中涉及新增资产的,须填报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预算表(单位报送的维修改造办公用房、业务用房申请应当按规定报经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项目)。同时预算编制中新增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等事项的,也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同步编制预算。
八、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预算编制“一把手”负责制,成立预算编制工作小组。本单位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和财务人员要重点筹划2018、2019年预算编报,合理规划预算支出,提高预算执行率。
九、各单位预算编制联络员名单须8月4日前报厅规划财务处,2018-2020年财政规划和2018年部门预算“一上”数据须8月21日前报送厅规划财务处。
附件: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18-2020年财政规划和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甘财预〔2017〕48号)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8月2日
关于编制2018-2020年支出规划和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甘财预4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