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矿区剩余16个采矿坑口闭坑。矿区现有废石堆14处,占地面积2.42m2,堆存量140223m3。环评提出对各废石场坡脚分别布置岩浆砌石料护坡拦渣墙工程,废石场上游及两侧坡面布置截(排)水沟,顶部进行土地整治。项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均提出了具体设计方案。
合理规划施工场地,严格管理,不得随意扩大施工场地范围,施工范围应尽量限于工业场地内,施工活动临时占地应考虑“一地多用”,切实减少临时用地数量;土方开挖时应注意表土、新土分开堆放,回填时新土在下,表土在上,恢复土层;对工业场地、废石场修筑必要的水保、防洪措施如道路护坡、护堤、排洪沟等,以减少水土流失量;施工完成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尘土定期清理,场地每日洒水4~5次。粉状材料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散体材料集中堆放且覆盖。挖方和填方采用湿法作业抑制扬尘,开挖土方集中堆放,及时回填。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送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区车辆实行限速行驶,使用密闭运输车辆。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设备定期维修,施工期间避免同一地点集中使用过多高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道路运输时间及路线,施工运输的大型车辆,严格按照规定的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进行运输。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清运至西和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井巷掘进产生的废石部分用于采矿工业场地、废石场的拦渣墙及截排水沟的建设,其余堆置于废石场中。废石场两侧截水沟建设过程中开挖的土方临时堆存,用于废石场边破的覆土绿化。矿山系统的总涌水量为220m3/d,59.9 m3/d用于井下采矿、地面降尘、道路洒水。其余160.1 m3/d矿井涌水采用生物制剂协同氧化法处理(在1#矿硐口建设一座处理能力为160 m3/d的废水处理站),同时在矿坑涌水处理站的排水口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对Pb、As、Zn、Hg、Cd的排放浓度进行在线监测。(参照厂坝铅锌矿设置)
环评要求对新建废石场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I类场标准要求完善场地建设,设置淋溶水收集池(40m3),及时收集暴雨情况下废石淋溶水,收集后的淋溶水作为生产用水,不外排。 生活污水泼洒地面降尘。1#硐口矿坑废水处理站参照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中填埋场设计施工环境保护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在废石场上、下游设地下水例行跟踪监测井,每月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数据向社会公示。对矿石堆场和废石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场界修建不低于0.75m的浆砌石挡渣墙,同时设置洒水系统。控制矿石堆放无组织粉尘的产生。对现有矿山道路进行硬化,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减少其运输道路扬尘。采矿废石(鉴别属于Ⅰ类一般性固体废物),堆砌于现有4#废石场,占地5100m2,占地类型为其他草地。
办公生活过程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收集后运到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妥善处理。矿山系统的矿坑涌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含有Pb、Zn等有用成分,返回选矿厂回选,不在1#硐口工业场地贮存,采用封闭的罐车运输,避免在转运过程中遗洒。
环评提出,项目的尾矿库底部已进行了防渗处理,从尾矿库下游监测井地下水水质的监测结果看,其水质指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中Ⅲ类标准限值,说明尾矿库防渗措施有效;2014年10月,建设单位按照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对尾矿库的坝体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了治理,并已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说明尾矿库的建设符合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根据地下水影响预测结果看,后续生产过程中排入尾矿库的选矿水下渗对尾矿库下游地下水水质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尾矿库周围500m范围内无居民点分布,尾矿库下游6.58km范围内无饮用水水源地分布。
根据《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完善尾矿库风险防范措施(坝前500m3水池、尾矿输送管线上设置止回阀及事故池),在选矿厂内建设一座容积不小于300m3的水池,容纳10年一遇暴雨情况下汇入尾矿库内的雨水,并将收集的雨水做为选矿生产补水再利用。本项目粉尘中铅、锌、镉、砷重金属的含量分别为21.7kg/a、43.8kg/a、0.562kg/a、0.932kg/a。
矿山矿硐涌水排水量为32020m3/a,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量及排放浓度分别为:COD0.9298t/a;SS0.0704t/a;氨氮0.0252t/a;总磷4.5kg/a;总氮0.1418t/a;总锌14.1kg/a;总铜0.5kg/a;氟化物8.3kg/a;总砷0.22kg/a。陇南市预审意见(陇环函[2017]357号中给出重金属总量来源:“西和县辖区的原六巷铅锌选矿厂已正式停产,能够腾出一定的重金属总量指标。如有不足部分,从西和县总量控制指标中调剂解决。”
|